《港澳研究》投稿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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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刊注释一律采用尾注形式,标号顺序采用加圆圈的阿拉伯数字①②③……,并置于正文文字的右上角。具体标注格式如下:
1.专著、陣著、论文集的标注顺序为:责任者、文献题名、出版地、出版者、出版年、页码。
2.学位论文、会议论文、报告的标注顺序为:责任者、文献题名、地点、机构、文献形成时间、页码。
3.期刊文章的标注顺序为:责任者、文献题名、出版地、刊名、年期。
4.报纸文章的标注顺序为:贵任荇、文献题名、出版地、报名、日期、版号。
5.古籍的标注顺序为:责任者、文献题名、卷次、出版地、出版者、出版年或责任者、文献题名、部类名、卷次、版木。
6.档案文献的标注顺序为:文献标题、文献形成时叫、卷宗号或其他编号、收藏地点。
7.电子文献的标注顺序为:责任者、电子文献题名、获取和访问路径、引用日期。
8.外文文献的标注格式采用该语种通行的引证标注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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